GJB9001B初次審核、監督審核、綜合評議和特殊審核 1.初次審核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審核主要涉及:文審、與軍代表或顧客座談、了解體系的建立與運行情況、確認審核范圍及標準刪減內容等。第二階段現場審核通常在第一階段審核提出問題關閉后進行,并與第一階段間隔時間不超過4個月,以審核計劃安排為準。第二階段審核是全部門、全產品、全過程、全要求覆蓋的符合性審核。 2.獲準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認證周期以證書注冊時間為開始。在此期間通常進行3次監督審核(不含非例行),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一次。 3. 綜合評議應在證書有效期截止前至少12個月由獲證組織向中心提出申請,最遲于證書有效期截止前6個月且距離上次監督審核不超過12個月進行。 4.在證書有效期內對涉及體系變更、地址搬遷、產品范圍的增減等均需按要求進行變更部分的特殊審核,并換發新認證證書。特殊審核可結合監督審核時間進行。 5.如出現嚴重影響獲證組織的活動和運作的變更(如所有權、人員、現場、設備等)時,或者對投訴、其他信息的分析表明獲證組織可能影響認證要求時,中心需進行非例行的監督審核或提前綜合評議。 6.在認證注冊有效期內的換發證書情況,須同時交回原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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