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認證條款7:產品實現 1、產品實現的策劃(7.1) (1)產品的過程是否確定? (2)是否形成了必要的文件?沒有形成文件的過程和活動如何實施?是否明確了必要的資源? (3)驗證和確認活動、以及驗收準則是否得到了規定? (4)是否規定了必要的質量記錄? (5)是否針對特定的產品、項目或合同編制了質量計劃? 2、與顧客有關的過程(7.2) (1)組織如何確定產品的要求?確定的方法有哪些? (2)產品要求是否形成文件? (3)與產品有關的強制性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4)產品要求有無文件規定? (5)是否在向顧客做出提供產品的承諾之前(如投標、接受合同或訂單之前),對產品要求進行了評審?評審的內容有哪些?評審的結果及跟蹤措施是否記錄? (6)產品要求變更后,文件是否及時更改?是否將變更后的信息傳遞給有關部門? (7)與顧客進行溝通的方式是什么?是否有效地進行? (8)是否有部門顧客提供產品信息?處理顧客的問詢、訂單? (9)是否對顧客的投訴進行處理? 3、設計和開發(標準條款7.3) (1)是否對每項設計開發活動進行了策劃?策劃是否包括了: 階段的劃分 評審、驗證和確認活動 完成設計開發活動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2)是否明確了參與設計的不同組別之間的接口?是否進行了管理?溝通的效果如何? (3)設計開發計劃、策劃的輸出是否隨設計進展而適時修改? (4)設計輸入是否完整并形成文件?這些文件是否通過評審? (5)設計輸出是否都形成文件?設計輸出文件是否以能針對設計輸入進行驗證的方式來表達?文件發放是否得到了批準? (6)設計輸出文件是否: 符合輸入要求 為采購、生產和服務運作提供了適當信息 包含產品驗收準則 規定了對安全和正常使用至關重要的產品特性值 (7)是否在設計的適當階段進行設計評審?是否對評審的結果及跟蹤措施進行了記錄?評審中識別的總是是否得到解決? (8)設計評審的參加者是否包括與所評審的階段有關職能的代表? (9)是否對設計輸出符合設計輸入進行了驗證? (10)驗證的結果及跟蹤措施是否予以記錄? (11)是否進行了設計確認?確認活動能否確保產品能夠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確認的時間、方法是否恰當?確認的結果及跟蹤措施是否予以記錄? (12)如進行局部確認,確認的范圍、時間、方法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13)設計和開發的更改是否形成文件?是否對更改進行了評價? (14)是否對設計更改進行了適當的驗證和確認更改實施前是否進行了批準? (15)更改評審的結果及跟蹤措施是否予以記錄?檢查方法: 查是否每項設計都有計劃。 查3-5份“產品設計開發計劃”。確認: 階段劃分、負責人、人員資格、資源配置、職責規定情況。 計劃批準和修改情況。
[ 關閉本頁 ] |